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兴起标志着欧洲列强对东印度群岛贸易的竞争。然而,后马打蓝王国的抵抗力量成为了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大的阻碍之一。自1613年至1646年,苏丹阿贡坚决实行大米禁运,对抗荷兰和葡萄牙。荷兰企图离间后马打蓝和万丹王国的关系,但苏丹阿贡始终奋力抵抗,将整个爪哇几乎统一在他的旗下。然而,他过度的军事扩张政策导致王国逐渐衰落,尽管在1625年至1627年期间,苏丹阿贡的权力达到巅峰。

随着时间的推移,爪哇化的伊斯兰教开始在后马打蓝王国传播开来。苏丹阿贡试图效仿爪哇传说中古代帝王的统治方式,并宣布采用混合爪哇和伊斯兰教历法。然而,1740年的“红溪惨案”引发了一场华人和当地人的联合反荷斗争,巴固普沃诺二世决定派兵支持抗荷力量。但马都拉岛统治者与荷兰合作,屠杀当地华侨并镇压东爪哇的起义队伍。面对这种局势,巴固普沃诺二世不得不向荷兰让渡了爪哇岛北部沿岸的一片地带。1745年,旧都卡尔塔苏拉在战火中被毁,巴固普沃诺二世在旧都南部的苏拉卡尔塔(今梭罗)建立了新王宫。

1746年,巴固普沃诺二世的弟弟芒库布米亲王发动叛乱。1749年,巴固普沃诺二世去世,他的儿子巴固普沃诺三世继位,同日,芒库布米亲王也在日惹宣布成为苏丹。1750年,芒库布米亲王进攻苏拉卡尔塔,荷兰东印度公司担心内战扩大,决定与芒库布米进行谈判。1755年2月13日,芒库布米、巴固普沃诺三世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签署了《吉严提协议》,将后马打蓝王国分裂成梭罗和日惹两个王国。芒库布米成为哈孟古布沃诺一世。

后马打蓝王国一分为二后,玛斯·赛义德亲王继续与日惹苏丹国、梭罗苏丹国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抗争。东印度公司要求梭罗王室与玛斯·赛义德和谈。1757年,玛斯·赛义德与梭罗王室签署了《沙拉迪加协议》,将梭罗王国东部的部分土地分割给了玛斯·赛义德。玛斯·赛义德建立了王国,并被授予芒古尼加拉一世的称号。自此,后马打蓝王国在中爪哇的局势一直维持到1946年。

1682年,荷兰人将万丹国变成了公司的傀儡国,爪哇地方领主不再对公司构成威胁,爪哇人的海上贸易也不再显著。荷兰东印度公司逐渐控制了巴达维亚、万丹、泗水、乌戎潘当、万鸦老和马六甲等重要港口,形成了对香料、纺织品和鸦片的半有效出口垄断。1659年,公司拥有51艘船,其中17艘吨位在1000吨以上。1602年到1610年,公司年平均利润达32.5%,而到了1650年则激增到500%。公司股息也不断增加,年均达到18%。从1602年到1782年,公司共发给股东利息2.32亿盾,相当于股本的36倍。

180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宣布破产,荷兰政府接管了公司资产和海外属地,成立了“荷印政府”。在荷印政府的统治下,荷兰殖民地的防御设施得到了加强,但也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1795年,荷兰国王威廉五世逃往英国,1811年,英军占领了巴达维亚。莱佛士作为副总督管理荷属东印度殖民地,他废除了奴隶贸易,宣布土地国有,改革了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并对文物古迹进行了保护。

在荷印政府重新获得东印度群岛管理权后,他们在19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恢复了强迫种植经济政策和实物地税的税收政策。在强迫种植制度的影响下,爪哇岛经历了1843年至1848年的饥荒。荷印政府在1830年至1870年期间通过强迫种植咖啡和糖来获取巨额税收。在社会管理方面,荷印政府与传统精英形成了共生关系,同时逐渐削弱地方领主的权力,建立了直接统治的官僚机构。在荷印政府的统治下,伊斯兰教仍然是传播最快的宗教,而荷印政府也为东印度群岛的移民提供了发展空间。

荷兰政府在巴厘岛也逐渐扩大了影响力,通过签订协议、干预内政和武力手段,最终实现了对巴厘岛的控制。1906年,荷兰占领登巴刹,并实施了道义政策,从20世纪20年代末期开始放宽了对巴厘岛的控制,并支持当地领主的统治。尽管荷兰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在巴厘岛的种姓制度问题上,仍然存在向上流动难和婚姻不自由等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