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焦化企业焦炉煤气净化及深加工、焦油深加工安全专项排查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方式
检查人员
复查人员
备注
一、焦炉煤气净化
1
煤气U/V型水封、湿式冷凝水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煤气排水器(煤气鼓风机机前机后冷凝液槽)是否违规共用。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741条,第7.4.3条
查现场
2
煤气设施的煤气管道是否设置吹扫、放散和可靠隔断装置;煤气设施的吹扫介质管道使用后是否未断开或未加装盲板隔离。
《工业企业洪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贫6.2.1.10条,第7.5.2条)
查现场
3
尾气处理采用负压进入煤气系统或焚烧处理,相应的槽罐等装置是否设置氮气保护或含氧检测连锁装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城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查现场
4
干式煤气气柜活塞上部、稀油泵房、煤气进出口管地下室是否设置煤气检测报警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9223条
查现场
5
电捕焦油器、鼓风机等冷凝液下排管的扫汽管,是否按标准设置两道阀门。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11.1.10条
查现场
6
电捕焦油器是否设置与电源联锁的连续式自动氧含量分析仪,其煤气含气量联锁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11.1.16条
查现场
7
电捕焦油器绝缘箱温度是否采用自动控制,是否按规范要求的温度自动报警、自动停机。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11.1.15条
查现场
8
干式煤气气柜是否设置高、低压声光报警和联锁,是否设置柜位高、低位声光报警和联锁是否设置活塞超速、倾斜量超限声光报警。
《工业企业千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GB51066-2014)第45.8条
查现场
9
管式炉、克劳斯炉、焚烧炉等使用煤气的燃烧装置是否设置煤气紧急切断阀、煤气压力报警联锁、火焙监酒和惊火保护系统。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14.2.5条
查现场
10
吸收塔进口管道上应装设防爆膜。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第11.2.20条
查现场
11
粗苯储槽应密封,并装设呼吸阀和阻火器,或采用其他排气控制措放。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11.3.3条
查现场
12
对于克劳斯法硫磺(含氨分解)及湿接触法硫酸工艺,加热煤气和空气应设低压报警和自动停机联锁保护。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11.5.3条
查现场
13
各塔器、容器和管线的放散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a建(构)筑物内设备的放散管,应引出建(构)筑物外,且不危及人员安全;
b室外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本设备2m以上,且应高出相邻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操作平台2m以上;
c煤气放散管,应符合GB6222的有关规定。(放散管的排出口应设置自动点火装置,剩余煤气放散管所放散的谋气应点燃,并有灭火设施。)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1.4条
查现场
14
停产不用的塔器、容器、管线等,应清担干净并应打开放散管和隔断对外连接。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18条
查现场
15
煤气净化各种洗涤塔下应设有液位报警或自动调节,或采用液封。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1.11条
查现场
16
严禁用管道上的调节配件代替隔断阀门,按要求应该堵盲板的操作不应只关阀门代替堵盲板。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2.9条
查现场
17
污水总排出管应设水封井。全厂性下水道的干管、支干管,在各区(装置区、储模区、辅助生产区)之间,应用水封井隔开;水封井之间管道长度不应超过300m。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2.18条
查现场
18
连续操作的可燃气体管道的低点应设两道排液阀,排出的液体应排放至密闭系统;仅在开停工时使用的排液阀,可设一道阀门,并加丝堵、管帽、盲板或法兰盖。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第7.28条
查现场
19
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储维,应采取防止液体超温的措施。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3.4条
查现场
20
可燃液体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液装置。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第8.3.5条
查现场
21
正常运行的内浮顶罐浮盘不得存在浮盘落底现象;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置不得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
查现场
二、特殊作业
22
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要求,建立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查制度
23
是否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等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作业。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查培训记录、查证件
24
是否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是否配备符合数量规定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员工是否能熟练、正确佩戴。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3条、第4.12条
查现场
25
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严格开展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分析,特别是在塔罐管道等容器上及周边环境动火作业是否检测内部可燃气体含量。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5.2.6条
查作业票
26
是否进行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并落实管控措施,如涉及的各种塔、器、机、炉、柜煤气管道出入口是否进行有效隔断;各种塔器、反应器、容器在打开前,是否进行彻底吹扫、置换并检测合格。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6.2条
查作业票
27
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严格实施特殊作业许可审批;是否指派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4.6条、第4.10条
查作业票
28
是否落实节假日期间、夜间特殊作业升级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5.1.1条
查作业票
29
动土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作业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人工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识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经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11.4条
查现场
查作业票
30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九条
查培训记录、现场访谈
31
1.应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
2.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
3.岗位人员应能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6110-2012)
查现场
三、安全设计诊断
32
督促相关焦化企业组织对未经正规设计,或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焦炉煤气净化及深加工装置,按照石化和化工相关标准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排查整治存在设计缺陷或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诊断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查设计
查现场
四、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33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装置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学历资质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化工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结合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查培训记录、查证件、现场访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