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刘孝斌
9月13日晚,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上,一位男子疑似脚打石膏,背着拐杖骑着摩托车在行驶。郑州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禁止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在郑州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该男子的行为涉嫌违规。
“一开始看到后觉得挺有意思,不知道是不是有他人所说的那种骑士精神,身残志坚。”王女士称,在闹市区马路上骑摩托车行驶本身就危险,如果真的腿部受伤骑摩托车更危险,也担心该男子因身体原因发生事故影响他人安全。
极目新闻搜索发现,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地处郑州市三环线以内,沿途需要经过多个居民小区以及商业广场、批发市场等路段。
9月14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郑州市区禁止摩托车通行,若驾驶摩托车上路是违规行为,同时也不建议腿部受伤人员骑行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出门,既然受伤就多休息或者搭乘他人驾驶的合法合规安全车辆出行。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非机动车在高架路和立交桥上通行,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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