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京报上看到一则消息,标题是《越来越多的吸乳器被“走私”进美国监狱,这是为啥?》。根据新闻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监狱发现,监狱的违禁品中多了一种神器,那就是吸乳器。
吸乳器为什么会被“走私”带进监狱?那是因为美国的女囚们有母乳喂养自己婴儿的需求,而美国监狱不允许将吸乳器带进监狱。
在美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在中国监狱,还不曾听说有把吸乳器作为违禁品的说法,那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人道主义的关怀,对于哺乳期的妇女一般是不会被收监执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
根据我国的《监狱法》,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我国刑法体系,显示出了对于哺乳期妇女和婴儿的人道主义关怀。母亲就算犯了罪,也容许她去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母亲有罪,孩子无辜。这一年的母乳喂养,哺育了孩子的同时,也能让一时失足的母亲心生悔罪、赎罪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