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就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了政策解读。
自愿申请退租没有强制性
去年5月14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重点对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意见颁布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东城区、西城区政府进行了反复研究,在今年1月16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同意,三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的要求,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北京市住建委介绍,申请式退租程序为:区政府(主管部门)确定腾退区域---区域内直管公房承租人自愿申请---实施主体受理申请,计算货币补偿,双方签订腾退协议---直管公房产权单位凭协议与直管公房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实施主体给付承租人货币补偿款---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区政府可提供定向安置房供有需求的家庭购买或承租。
自愿迁出户口可适当奖励
通知的要求明确了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退租房屋市场价值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进行计算。对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居民获得的申请式退租补偿资金,不足以支付区政府确定的最小面积安置房源产权份额的,经区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居民所持产权份额,实现了最低保障。同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居民,可优先配租片区对接的公租房。
故土难离可考虑平移置换
考虑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辈子,存在故土难离的心情,区政府可以与这部分承租人协商,制定平移置换鼓励政策,引导承租人在实施主体的统筹安排下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实现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
恢复性修建后可用于人才租赁房
《通知》中提到,实施主体为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的,完成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和恢复性修建后,直接取得房屋经营权。实施主体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的,区政府可将经营权授权给实施主体,由经营管理单位与实施主体签订经营权授权协议,一次性授权年限应不高于50年。
实施主体对取得经营权的直管公房应按规划要求开展经营利用,可作为住宅或商业、办公等经营性房屋使用,也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房屋使用。其中用于居住用途的,可用于院落平移使用,也可用于人才租赁房等使用促进职住平衡。
2019北京“两会”报告指出,北京市将抓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严格审定落实分区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和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重点功能区规划,开展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建立总规引领、全域管控的空间规划体系。中心城区严格实行用地和建筑规模增减挂钩,对照规划要求抓好腾退空间使用。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全年减量30平方公里以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张维表示,未来北京市将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有效承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和谐宜居、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规划坚持推进副中心控规层面的“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创新规划编制体系和管控体系等方式,积极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要求。
(综合自: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