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记者在三栋执勤点看到,一辆广西牌照的大货车在执法人员引导下驶入执勤点,缓缓通过铺在路面的移动地磅,旁边执法人员手中的便携式称重仪上马上显示数据:核重25吨,实载15.58吨。执法人员打印出凭条交给大货车司机,然后准予放行,整个过程只需5分钟。

“使用便携式称重仪和无人机开展‘治超’工作,执法效率明显提高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在路面使用科技装备,我市还在惠阳区、博罗县、龙门县搭建源头“治超”监控平台,超标系统自动报警,目前已形成“TOCC-县区治超办-行业主管部门(镇、街)”三级监督体系,大幅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据介绍,我市坚持把源头“治超”作为治本之策,经全面调查摸底,确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202家,全部签订了源头“治超”责任书。全市378家货运企业全部签订《安全承诺书》,19家水泥生产企业均派驻工作组,实行24小时驻点值守,每月至少进行1次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去年1月至今年8月,全市货运源头违法行为共立案2327宗,处罚金额共1539.9万元,将“一超四罚”真正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