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环境安全,坚决守护好大“水缸”,5月12日,凤冈县何坝镇、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穿阡水库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肖某、欧某等七宗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近200平方米。

穿阡水库于1977年建成,大坝高46米,库容1350万立方米,汇水面积20平方公里,是何坝镇及县城的重要饮用水源地之一,涉及到6万多人的饮用水安全。此次强制拆除的七宗违法建设,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大多是修建洗澡间、卫生间和厨房扩建等,且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其行为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凤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办案,执法现场,迅速在周围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对穿阡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七宗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

县有关领导表示,凤冈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违规种植等行为的打击整治,加大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捕捞水产资源、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污等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坚决零容忍,保证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