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4日,由于生计难以维持,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该“生死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开端的重要历史见证。1979年秋,中共滁县地委在凤阳县召开三级干部会,参观包干到组的岳林大队、后杨生产队,此外王郁昭还组织县委书记及地区各部委科局以上干部到小岗生产队,召开现场会。1979年,小岗生产队18户农民有12户生产的粮食超过了万斤,油料产量超过了自开展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收入比上年增长了6倍。自1957年起,小岗生产队首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及油料,分别超额6倍及80倍。
邓小平曾说:“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1980年初,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王郁昭在会上作《顺应民心,积极引导》发言,提出要给“大包干”报户口,承认其为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形式。万里对此积极支持,大包干责任制在安徽省放开。
1980年春,万里自安徽省调往中央工作后,安徽省乃至全中国围绕大包干展开了激烈争论。有的说包产到户不是社会主义方向,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要犯机会主义及修正主义错误。安徽省农村改革由此发生急速倒退。
关键时刻,中共安徽省委领导给王郁昭看了尚未公开发表的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王郁昭迅速向各个县委书记进行传达。滁县地区的大包干责任制又迅猛推进。虽然邓小平对“大包干”表示,但在1980年8月的中共安徽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除滁县地区、六安地区以外,会议形成了“一边倒”对“双包到户”进行围攻的势头。王郁昭发言列举数字说明,双包到户增产最多,其次是双包到组,坚持“大锅饭”的生产队则平产或减产。王郁昭的结论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希望上级领导支持滁县地区继续搞“双包到户”。
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通知,198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放开双包到户,明确其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自此在全中国迅速普及,1983年全中国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已达95%以上。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家庭承包责任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次修改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更改为“家庭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