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记者向清顺通讯员丁其刚张斯培丁珮实习生张莉)男子在武汉购得一辆二手面包车,竟将其非法改装成一个非法“流动加油站”,街头流动加油,暗藏巨大安全隐患。17日,交警部门将这辆非法流动加油车查处后,对车主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其移交东西湖区商务及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16日下午4时许,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交通大队秩序中队队长左双勇带领交警执法人员在武汉三环线及东西湖区朝阳路交汇路段进行交通秩序整治时,发现从此路段经过的一辆车牌尾号为G8V金杯牌面包车车窗部位飘出浓浓的柴油味道,左双勇队长立即责令该车停靠路边进行检查。

当交警打开金杯面包车车门时,发现车内安装有电动加油泵枪、计量器及储油罐装置,是一辆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有严重安全隐患。交警迅即将该车辆进行查扣,依法处于并对驾驶该非法流动加油车辆的司机裴某进行审查。


据审查得知,裴某江苏盐城人,今年31岁,前不久他来到武汉市寻找商机,发现蔡甸工地较多,工地上有许多挖掘机需要供应柴油,有极大的潜在的商机,于是动起了歪心思。随后他花费2万多万元购得一辆二手金杯面包车,并请人对面包车对行非法改装,最终达到每日可流动销售柴油100多公升的“流动油车效果”,以此牟利。更加让裴某高兴的是流动加油范围越来越广,还延伸到东西湖区。岂料,“好日子”没过多长,就被武汉东西湖区交警查获。
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型配送车,应持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如果加油车没有办理运输危险品手续,私自运输或者销售油制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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