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冀鲁豫解放区制造的“盖梁炮”或称“盖亮号步兵炮”的解读一直是这样的:根据地技师盖亮,根据拆解的日本九二式步兵炮进行图纸测绘,采用火车零部件解决材料问题,成功地仿制了九二式步兵炮,为表彰其功,特命名为“盖亮炮”……这个说法源于一些回忆录,于是就逐渐成为“官方说法”。

但是,笔者在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第一次看到“盖亮炮”时,第一感觉就是,这炮比九二式步兵炮明显要“大一号”,九二式步兵炮的身管长度不到0.8米,“盖亮炮”明显超过了1米。另外,“盖亮炮”的炮架和高低机更像晋十三式山炮,复进机更像沪造75山炮,反正与九二式步兵炮大相径庭。于是,一门炮管长度,高低机(射界),复进机,炮架都与九二式步兵炮截然不同的火炮,哪怕口径相同(没测量过,但这是大概率事件),要将其定义为“仿制九二式步兵炮”,显然都是说不通的。


“盖亮炮”(上)与九二式步兵炮(下),近距离对比可见二者差异颇多,很难相信是“仿制了九二式步兵炮”……


这或许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了:“盖亮炮”真的是“抗战时期根据地制造的武器”吗?

我们现在看关于“盖亮炮”的介绍,往往根据回忆录里这样一段话,由于缴获的九二式步兵炮炸膛了,八路军官兵们纷纷表示,我们有自己的大炮就好了……而此时抗战尚未结束(其实也就差两三个月了)。但这个更多的属于文学作品的“春秋笔法”而非严肃的军工纪要。而从厂志,地方志等更为可靠的记录上看,“盖亮炮”正式开始设计制造时,已经是1945年的11月,抗日战争已经结束了。

而那时冀鲁豫解放区的军工厂又在做什么呢?因为抗战已经胜利了,解放战争还没有全面开打,国共双方还在“认认真真”地谈判。所以解放区也是一片比较乐观的气氛(请注意是比较乐观,不是幻想和平的盲目乐观),军工厂已经不需要复装弹药和生产地雷等游击战武器了,甚至将部分产能用于制造农用机械等民品(这可能是我军工系统的第一次“军转民”了),另一方面则是维修缴获和接收的各种日伪军武器,因为此时解放区也开始裁减军队人数,短时间内亦没有战事,所以对武器弹药的需求也不会如抗战时期那般迫切了。

所以说,“盖亮炮”的设计和制造,是在相对从容的条件下完成的。

而根据冀鲁豫边区兵工厂的记录,在抗战胜利后,该厂一度更名华丰机器厂,一边生产民品农具,一边维修缴获的晋十三式山炮,日本四一式山炮和九二式步兵炮,而“盖亮炮”就是在那一时期试制的。以及,时任晋冀鲁豫军区司令员的刘伯承元帅在1945年底甚至直接关心过“华丰机器厂设计制造的大炮”的技术性能,提出了“要用一匹马能拉得动”的性能要求。


四一式山炮(上)和晋造十三式山炮(下)的复进机,可见“盖亮炮”的复进机仿佛它们的缩短版本


至此,我们或许可以更客观的解读“盖亮炮”了,那是一门采用了九二式步兵炮的70毫米口径,参考了四一式山炮,晋十三式山炮(也就是四一式山炮的山西仿制改进型)的技术特点,由解放区军工厂自行设计试制的轻山炮。其射程要比九二式步兵炮(据称可超过3.5公里,远大于九二式步兵炮的2公里)更远,性能接近乃至达到同时期国内外轻型山炮的水平。

实际上,太原兵工厂在抗战爆发前也设计制造了类似的火炮,阎锡山最初将其命名为“晋十二式步兵炮”,但因为重量还是较大,作为步兵炮有些勉强,遂改称“晋十二式轻山炮”。虽然目前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晋十二式和“盖亮炮”之间有直接的技术渊源,但因为两者皆以晋十三式/四一式山炮为蓝本,然后将尺寸减少,重量减轻,尽可能使其个头与体重“向步兵炮靠拢”,于是就很可能是殊途同归了。



与“盖亮炮”技术性能上最接近的,恐怕就是阎老西的晋十二式轻山炮了,虽然后者是75毫米口径的


其实,在1945年末到1947年,解放区兵工厂试制的包括“向应式半自动步枪”和“盖亮炮”,也许都是我方考虑到未来和平建国建军的可能,为满足今后组建“国防军”需要而研制的“未来武器”,因此它们的设计水平和制造工艺并不低,唯一的缺憾就是材料和加工机械的短缺了。随着解放战争的全面打响,这些试制武器的产能完全不能满足前线需求(解放战争一次中小型战役的弹药消耗量就超过了百团大战中参战部队消耗的总和),因此也就没有量产服役。

所以,我们或许可以这样重新定义“盖亮炮”——解放区兵工厂自行设计制造的“盖亮号”轻型山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