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了热计量表迟迟不用大多因报验单位整改不到位

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回应说,按照宝鸡市政府发布的2014年21号文件要求,市区内新建住宅建筑的热计量装置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安装、竣工验收、计量收费、运行管理均由当地供热企业(即宝鸡市区内由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

供热计量的启用须按照“新装计量装置专项验收程序”进行供热计量专项验收合格后实施试运行,但由于在计量改革早期阶段有部分开发企业自行采购、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导致在验收过程中会发现申报验收小区的供热计量配套设施、设备的缺失或安装错误问题较多,需要报验单位(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但由于缺失设施、设备整改费用及安装错误的整改难度等问题,报验单位迟迟无法落实整改,导致申报小区迟迟无法完成验收,这就是用户觉得小区供热多年但迟迟无法使用供热计量的原因。

验收合格后,还要经过试运行过程,实施试运行是参考了很多其他城市同行业的经验,试运行期间能够充分发现在供热计量系统中的零星故障、安装错误等问题,有效解决用户和供热企业间的结算矛盾,试运行合格后才能启用计量计费。

小区能否按流量计费业主可向热力公司咨询

回应说,住户所在小区能否按流量计费,首先用户需了解自己居住的小区是否加入了宝鸡市集中供热,小区是否已经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最为简单的就是查看每家每户是否安装了热量表)。如以上两个条件都具备了,可至小区管理单位(物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咨询小区是否申报了供热计量验收及验收进度,也可咨询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客服中心热计室,咨询电话:3658058、2801055。

据了解,随着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的推进,宝鸡市从2010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计量改革,通过近8年的努力,截至目前,宝鸡实际实施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面积超过800万平米,占全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面积的41%,近9万户居民已经享受到了供热计量所带来的红利,实际使用计量面积、计量户数、计量结算退费率均居北方集中供热城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