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组成及各组成要件

1.系统组成


①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②报警传输网络

③监控中心

④火警信息终端

⑵作用

①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设在联网用户端

②报警传输网络:联网用户和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通信网络

③监控中心: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

二、系统主要性能要求

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应能保证系统具有实时性、适用性、安全性

②监控中心能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3个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


③火灾报警信息必须在20s内,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到监控中心。

④必须在3s内,将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从监控中心想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警中心转发

⑤应能够动态设置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的通信巡检周期,并保证巡检周期不大于2小时

⑥应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各流程的数据记录进行备份,保存周期不应少于1年

⑦录音文件保存≥6个月。

⑧系统的累计时间误差≤5s。

三、监控中心工作能力

能够同时接收和处理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数量≥3个

四、系统设置与设备配置

1.应设置一个或多个远程监控系统(地级及以上城市)

2.单个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用户数量≤5000个。

五、系统电源要求

1.监控中心的主电源


不应低于二级负荷,且必须保证不间断供电

2.备用电源

应能保证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时间≥8h。